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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浏览量:258次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21〕6号)精神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意见的通知》(陕农发〔2022〕12号)要求,结合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我厅拟在全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已命名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交叉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开展交叉互查,每个市抽查2-3个县,每个县选取不少于3个乡镇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与创建农安县成效保持情况实地检查。2019、2020年授牌的19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必查县。


二、考查时间


7月15日前,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


8月16日-9月15日,实施交叉互查,具体时间由考查组与被考查市农业农村局商定,时间确定后由考查组提前3天报省农业农村厅。


9月30日前,各考查组以正式文件提交交叉互查情况总结。


三、人员组成


每个市(区)农业农村局组成3-4人的考查组,由市局负责同志或监管处(科)负责同志带队,抽调相关业务骨干2-3人组成(交叉考查分组详见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视情况派员参加相关组的考查工作。


四、考查内容


(一)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对照《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检查按品种精准治理分类指导情况、精准掌握种植养殖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农兽药生产经营整治及使用技术培训情况、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及诚信体系建设和合格证开具情况等。根据检查情况,填写《三年行动交叉互查考核表》(详见附件2)。


(二)农安县创建成效保持情况。重点是农安县中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涉及的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农业标准化推进情况等(详见附件3)。


(三)典型经验及做法。利用交叉互查同步开展调研,了解当地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三年行动和农安县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集中座谈、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听取被查市(县)相关工作情况介绍,查看有关三年行动和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资料档案。现场检查分品种整治清单落实情况、乡镇监管机构、农资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主体等管理情况。考查结束后,向被考查市(县)反馈意见,需整改的,各市(县)应于反馈后1个月内完成整改。


六、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8月15日之前,报送考查组人员名单,并确定一名考查工作联络员,配合考查组工作。考查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考查组及被考查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轻车简从。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互查过程中,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赵文利,电话:029-87314038,邮箱:ncpzl@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