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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渔业法律法规、渔政执法、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来源:本站浏览量:3462次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做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征集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专家库成员的函》(农渔政函〔2022〕76号)和《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要求,我厅拟建立省级渔业法律法规、渔政执法、水生生物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面向各地、各有关单位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组织框架

(一)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专家库成员主要任务

协助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相关政策性文件制修订;参与开展渔政执法调研、案卷评查及重大执法案件会商;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完成我厅交办的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相关咨询工作。

(二)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库成员主要任务

参与对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流域、重要水域和边境水域的相关水生野生生物保护及重要栖息地修复等工作的咨询和评估论证;参与涉渔工程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论证。

(三)专家库组织框架

专家库下设三个专家组,分别为渔业法律法规专家组、渔政执法实务专家组、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组。专家库日常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负责。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一)渔业法律法规专家组成员申报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法学功底扎实、行政法律经验丰富、理论研究水平较高,熟悉渔业法、行政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等相关法律法规;热心参与渔业法律法规研究或实务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渔业法律法规研究工作3年以上;近3年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同等条件下,曾参与渔业及相关领域法律制修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者优先。

(二)渔政执法实务专家组成员申报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渔政执法实务经验丰富,执法领域理论水平较高,熟悉渔业法、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等相关法律法规;热心参与渔政执法研究和实务工作,从事渔政执法实务工作5年以上;近3年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同等条件下,曾承担渔政执法案卷评查、督办案件者优先。

(三)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组成员申报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熟悉水生生物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从事渔业渔政、水生生物保护、水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等领域的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有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行业或专业的县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条件特别适宜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三个组别专家人数各不超过5人。

(二)申报程序。请各单位对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和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推荐信息表(见附件2)进行汇总并加盖公章,于7月27日前传真或邮寄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厅渔业渔政局邮箱。

(三)优秀专家推荐。我厅将组织人员对所有申报专家库成员进行评审,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法律法规、渔政执法、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库推荐。

 

附件:1.渔业法律法规及渔政执法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2.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专家推荐信息表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卜林刚,电话/传真:029-87389509,邮箱:54695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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