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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来源:本站浏览量:345次

西安、宝鸡、渭南、延安、商洛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22〕9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影响力,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就强化我省国家农安县“亮牌”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网站集中展示。农业农村部官网设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专栏,对已命名的国家农安县进行集中展示宣传。请已命名的商洛市和西安市阎良区、鄠邑区、扶风县、岐山县、大荔县、澄城县、洛川县、富县、杨陵区等1市9县围绕基本县情农情、农业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等形成简要情况介绍(不超过1500字),并附上“亮牌”成效照片,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27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生产基地亮牌。国家农安县要在本县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通过宣传牌、展示板、公告栏等醒目方式展示国家农安县称号,提醒生产基地认真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在进入县域的高速公路入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国家农安县宣传牌。

三、规范网上宣传。国家农安县要在所属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展示宣传获得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在相关县情农情介绍中增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内容。积极协调相关方面,在“百度百科”关于本县词条的“荣誉称号”中增加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内容。

四、强化宣传推介。国家农安县要系统总结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经验,结合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等强化当地农安工作宣传。请各市(区)随时报送国家农安县有特色、有成效的典型经验,我厅将遴选推荐至农业农村部,择优报道刊登。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赵文利,电话:029-87314038;樊虎玲,电话:029-86227385,邮箱:417413587@qq.com)